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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残联发〔2017〕50号〕

发布时间:2017-09-11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促进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如期实现脱贫,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省残联研究制定了《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11日

 

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方案

 

为广泛动员公益团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助残扶贫志愿服务,帮助贫困残疾人加快脱贫进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年至2020年,通过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建立常态化机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服务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城镇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和家庭。   

三、服务内容

(一)日常照料。开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邻里互助、心理疏导、励志分享、信息共享、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

(二)就业支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和就业需求调查、创业帮扶和手续办理等志愿服务。

(三)支教助学。开展送教上门、培智教育、残疾青壮年扫盲、扶残助学志愿服务。为普通学校中残疾学生和不能接受学校正常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残疾人家庭中辍学或在读子女等提供帮助等志愿服务。

(四)康复服务。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聋儿语训、助听器发放、脑瘫和弱智儿童训练、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普及型假肢安装等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志愿者提供残疾预防等志愿服务。

(五)无障碍服务。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劝导阻碍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为残疾人提供导医、导购和交通等志愿服务。

(六)文体活动。陪伴残疾人读书、看电影、送文化进社区;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辅导。帮助、支持残疾人参与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

(七)爱心捐赠。动员社会公众、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

各地在重点做好以上志愿服务外,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其他相关内容的助残志愿服务工作。

四、服务方式

鼓励以志愿服务团队或志愿者个人形式,与残疾人机构等建立“团队帮扶+结对接力”模式,即由志愿服务团队与相对固定的区域(社区、村等)内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对接,对其中残疾人开展常态化服务;与残疾人个人或家庭建立“团队帮扶+残疾人家庭”、“志愿者+残疾人”方式,开展常态化结对接力服务。

五、运行机制

(一)调查摸底。依托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摸清和掌握辖区内残疾人较为集中场所、农村建档立卡困难残疾人和城镇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家庭状况、服务需求等,向志愿者组织及时提供信息,实现需求与服务的有效对接。

(二)建立平台。建立黑龙江省志愿助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志愿者助残注册登记、招募培训、发布信息、寻求支持、活动管理、考核激励等机制,实现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助残志愿服务数据库和在线综合系统。

(三)健全机制。建立党政支持,残联组织指导,助残组织承接,社工、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带头,广大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的机制。依托残联组织设立志愿助残联络站、联络点,具体负责联系、协调辖区内志愿者助残扶贫日常工作。

(四)加强培训。建立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针对残疾人服务特点及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对志愿者开展专业化技能培训,提升志愿助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五)考核机制。加强对志愿助残扶贫工作分类指导和管理,分级考核。对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基层志愿者助残扶贫工作,开展分层分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助残扶贫的组织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业绩优异的予以表彰激励。 

六、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31日)开展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普遍动员;通过省残联搭建的黑龙江省志愿助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需求、志愿服务项目库;启动志愿者招募,初步建立一支统一领导、来源广泛的助残扶贫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专业化技能培训和志愿助残扶贫主题活动,实现志愿服务与扶残对象对接,有效开展结对服务。

(二)深入推动(2017年11月1日-2018年6月30日)。基本实现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与扶助对象衔接全覆盖,有序开展志愿服务。不断探索完善和深化志愿服务内容,推广先进志愿服务模式和经验,通过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实施,使志愿服务更为务实有效。

(三)巩固提高(2018年7月1日-2020年)在基本实现对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和城镇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长期结对、接力服务的基础上,有序扩大对其他残疾人群的结对帮扶。推动服务内容、阵地、项目、平台、骨干等建设,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机制,使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成为社会知名志愿服务品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深入推进。省残联成立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地)、县(市、区)两级残联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并成立相应机构,配备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

(二)完善政策,强化保障。积极争取文明办、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涉及就业支持的志愿者助残扶贫工作,应列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范围。要对开展志愿服务期间的保险、交通、培训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省残联通过搭建项目平台等方式,将政策、资源、经费等向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倾斜,支持基层开展助残志愿者骨干培训、示范基地培育和项目实施推广等工作。探索建立志愿者助残星级认证制度、表彰制度、权益维护、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制度。

(三)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把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纳入各级残联综合评价考核之中,加强督导检查,形成全省统一规划、各级分层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残联主要抓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考评,市(地)残联抓好规划实施、管理和推动工作,县(市、区)残联重点抓好志愿者助残扶贫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残联要主动与各类新闻媒体沟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传播志愿助残扶贫理念,普及助残扶贫知识。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全面展现各地志愿助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助残志愿者感人事迹,选树优秀典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志愿者助残行动中来,推动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1.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爱心传递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任务分配表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附件2


来源:省残联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