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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参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参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就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参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疫情群防群治工作。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重点在城乡社区(村),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指导、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属地管理为主,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切实为基层各类残疾人做好服务。各级残联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为基层各类残疾人做好服务。

基层残联组织、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助残志愿者组织等要积极发挥作用,针对各类别残疾人不同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充分发挥了解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的优势,积极配合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在认真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把残疾人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直接为身边的残疾人做好服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了解残疾人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残联反映并推动解决;要为残疾人提供温馨提示,提高残疾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积极防治要求,引导残疾人近期尽量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认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主动应对。

  全省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要紧密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及其亲友,主动关注和了解本类别残疾人疫情防控情况,提供相关服务,开展正面宣传,主动释疑解惑,增强抗击疫情必胜信心,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残联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三、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省各级残联组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中的共产党员要在危难时刻冲在前面作好表率,发扬斗争精神,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省委关于疫情防控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关精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当先锋作表率,及时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急难问题,切实当好残疾人群众的贴心人,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关心和关注基层残联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对表现优秀的,要予以表扬表彰,在今后各类荣誉称号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推选;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的,要按有关要求严肃批评问责。

  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省残联办公室。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月29日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