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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2020年已达到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30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等文件要求,我省2020年所属期(2019年度)共审核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3773家,实际安置残疾人职工16168人,其中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2692家。现将已达到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间为4月1日-12月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附件:黑龙江省 2020年已达到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29日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