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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求职须知

发布时间:2009-08-19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一、凡年满18周岁的残疾人,有求职要求的,可持本人的残疾人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站)、残疾人劳动洽谈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合法渠道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http://www.hljcljy.net)进行求职登记,选择有招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残疾人求职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择业时,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并如实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从事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残疾人求职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三、残疾人在报名、应聘、面试时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要体现文明礼貌、遵守秩序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残疾人求职者被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后,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来源: 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