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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决定[黑残联发〔2018〕31号]
发布时间: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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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主动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按政府要求配合职能机构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及《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经研究,现对2017年度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名单附后,不包括福利企业),并在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hljcl.org.cn/)。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各用人单位要努力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积极履行法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为创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推进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7日
来源: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