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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20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一、背景
    我省有218.9万残疾人,60%以上需要辅助器具。目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基础建设薄弱,专业人员严重匮乏,辅助器具品种少、服务水平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大多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十一五”期间,为残疾人供应各类辅助器具7万余件,其中,为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2万余件,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和大腿假肢各1125例,装配功能补偿性矫形器300例。建立了23个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实现2015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依据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完善省、市(地)、县(市、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形成较完善的辅助器具三级服务体系;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技术,推进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提高辅助器具的适应性和使用率。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培训辅助器具适配和假肢矫形器专业技术人员。
    (二)实施重点项目,拓展服务内涵。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2万件基本型辅助器具;为2万名贫困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用助视器;为2425例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建设。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规划,审定任务目标,组织考核验收。
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并对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二)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加强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设,全面开展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信息咨询、专业培训、评估适配、宣传普及等服务;对全省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进行指导。
    巩固发展全省已有的假肢、矫形器装配站,发挥其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
    各市(地)建立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开展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信息咨询、专业培训、宣传知识等服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助视器和助听器验配以及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等服务;根据本地特点,创新特色服务,通过示范、培训等方式,按残疾人需求,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并指导社区和乡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三)着力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各市(地)要制定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对假肢、矫形器制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之掌握辅助器具评估适配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水平。
    加强辅助器具相关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假肢、矫形器制作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工作,规范行业发展。
    (四)积极实施重点项目。
    各级残联要将残疾人辅具服务作为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组织实施重点项目,扶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
    (五)加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
    加强辅助器具标准的宣传推广,提高生产企业和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
    加强辅助器具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的监管作用,不断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辅助器具知识宣传。
    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普及辅助器具知识,推广服务理念,提高残疾人及社会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识。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广辅具适配理念,加大政策、服务有关信息和辅助技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