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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爱得其所”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项目县(市、区)残联、住建局、农委:

为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推动我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助推农村“厕所革命”,改善残疾人家居环境,让广大残疾人享有幸福、便捷的生活之所,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奋斗目标。省残联、省住建厅、省农委联合制定《“爱得其所”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爱得其所”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爱得其所”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推动我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助推农村“厕所革命”,改善残疾人家居环境,让广大残疾人享有幸福、便捷的生活之所,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奋斗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完成2018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进行厕所改造和无障碍改造。

二、基本原则

扶贫扶弱,因需改造,属地负责,保证质量,建档立卡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无障碍改造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实施对象

进行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

四、改造标准

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住建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和省住建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执行,满足残疾人对厕所及无障碍特殊需求。

五、资金来源

(一)各地要将各级财政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室内厕所改造补助资金向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各级残联务必将中央财政无障碍改造补贴资金平均每户3500元,结合不同类别残疾户实际情况与当地改造资金捆绑使用,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室内厕所和无障碍设施改造。

(二)地方自筹的无障碍改造资金,可根据当地残疾人户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残疾人所需的无障碍改造设施。

六、工作要求

(一)住建部门在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的同时,要对室内厕所及无障碍设施一并改造。残联部门配合住建部门在改造过程中,完成家庭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备的配备。

(二)农委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中,要将相关项目政策、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厕所革命”。

(三)各市(地)残联要将“爱得其所”无障碍改造项目作为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主动与当地政府、住建、农委、财政等部门做好政策沟通、对接,整合资源、整合资金,督导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实施项目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主动与当地住建部门有效衔接,制定符合残疾人个性化需求的无障碍设施配置计划,确定改造对象家中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和设备采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做好相关资金的捆绑使用,增强改造效果。要尊重残疾人意愿,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同时将改造名单及改造设施内容在残疾人所在村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监督。

(四)实施项目的县(市、区)残联负责整理和保存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实施内容、厕所改造、无障碍改造前后对比等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填报数据库,向省残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填写《“爱得其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建立个性化需求档案。市(地)残联指导督办。

(五)严格项目管理,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严禁以旧代新、弄虚作假。项目资金要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检查。

附件:1、“爱得其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基本   

        情况表

  2、“爱得其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基础改造内容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