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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3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行署)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联,省农垦总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精神,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送教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我省残联部门登记的、有就读需求,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 6-18 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其他残疾类别适龄儿童少年。

二、工作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属于义务范畴,免收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任何费用。

(二)家庭支持原则。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支持其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并主动配合送教单位和教师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地点一般为残疾人住所或康复机构。

(三)定期送教原则。送教学校、残联和卫生医疗等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统筹安排送教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可参与送教工作的全过程。

三、送教程序

(一)入学报名。每年 7 月底前,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带相关资料(户口簿、残疾证、医院检查资料等),到所属县(市、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报名。也可由教育、残联和民政等部门根据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征求家长意见进行送教上门入学报名。

(二)核查汇总。每年 8 月 15 日前,市(地)、县(市、区) 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审核申请送教上门的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资料,对符合送教上门服务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市、县(市、区) 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当地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重度残疾人名单,对未申请送教上门服务者,会同社区相关人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宣传残疾人教育政策,做好家访记录,留存备查,并将需要送教对象汇总成册。

(三)送教服务。每年 9 月开始,正常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要认真研究适合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落实“一人一案”。

(四)健全档案。每次送教活动教师均要填写《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学期结束时与“一人一案”材料一并交特教指导中心存档,统一管理考评。每年 9 月 15 日前,各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将送教上门相关信息报市(地) 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地)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委、残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配合,各司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凡享受送教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每年 6000 元。要成立送教上门工作小组,在师资队伍、活动经费、专项补贴、教学仪器设备和玩具图书方面予以保障,按照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送教上门工作经费投入,对特别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做好排查,摸清底数。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保证每年对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一次摸排调查,区分类型,建立台账,为送教上门提供科学依据。

(三)各地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给予送教教师合理的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各学校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 2 名以上人员。送教单位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制订应急预案,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统筹送教上门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资源。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和医疗部门专业人员,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正常开展。要选取教学能力突出,责任心强,有爱心,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效果和质量。

(五)结合实际,开展教学。各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要积极了解本片区内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安排教学内容,做好送教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送教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心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要走医疗教育康复相结合的道路,寓教于乐,不断汲取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理念。各地区、单位在送教过程中,要创新思路,积累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推广送教上门的典型经验。要保证送教上门工作的时间,以多种形式开展工作。要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原则上不少于每周 1 次,每次 2 课时。对有能力到社区的, 可定期集中安排在社区进行教育。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