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扶组办发〔2020〕3号),根据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结合《省残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黑残联函〔2020〕3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有关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排查

密切关注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疫情防控情况。基层残联要采取电话、qq、微信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扶贫基地安置的残疾人认真进行排查,指导贫困残疾人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扶贫基地人员管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和扶贫基地安置的残疾人是否有旅居疫情重灾区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隔离观察人员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控工作。

二、关心被隔离的贫困残疾人和亲属被隔离的贫困残疾人

残联组织要特别关心被隔离的贫困残疾人和亲属被隔离的贫困残疾人,尤其是因为各种原因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残疾人,要第一时间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村屯(社区)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协调解决其照护服务事宜,采取措施确保其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村屯(社区)残联专职委员要对重点贫困残疾人进行电话随访。

三、努力克服疫情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影响

各级残联要密切跟踪分析当前疫情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影响,实施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解决贫困残疾人外出务工难题。抓住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摸清贫困残疾人劳动力基本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根据我省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残疾人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

二是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指导基层协助当地农业、扶贫部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认真统计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备耕生产所需物资种类、数量,组织开展春耕备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贫困残疾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切实防止贫困残疾人农产品积压。

三是解决残疾人扶贫基地复工复产难题。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协助和组织残疾人扶贫基地尽早复工复产,一时达不到复工复产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四是解决实施服务残疾人项目难题。针对贫困残疾人服务项目,省残联微信公众号已持续推出“群防群治,残联在行动”、“隔离不隔爱,停课不停训”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群防群治——指尖“有爱”疫情防控微视频、“残联普法”网上课堂、残疾人线上就业、残疾人心理援助、“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助残志愿活动、残疾人证“网上办”业务、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舆情引导等独具残联特色的线上服务“十项行动”,基层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要及时指导贫困残疾人关注省残联微信公众号,根据线上推出的服务来满足所需所求。

(上图为省残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见面”服务项目或专栏,采取网络、微信、视频等方式,指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居家自我照护、康复训练、宣传防疫知识和相关政策规定,减少接触,提供不间断服务,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水平。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必要的上门服务,比如精神残疾人或患有疾病需要连续服药的,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四、扎实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省残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黑残联发〔2020〕5号)、《关于深入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黑残联函〔2019〕64号),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部署,明确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各地残联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成果,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一抓到底,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检验。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二要积极主动作为。各地残联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等不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推动和落实好疫情防控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好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扶贫基地现实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脱贫残疾人口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残疾人口。

三要及时反馈情况。各地残联要认真组织排查贫困残疾人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人员管理的指导。排查工作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13:30前未报告视为无疫情状况;市(地)残联及时汇总所属县(市、区)疫情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影响并采取应对举措,要认真分析研判,形成数据详实准确的综合分析材料、典型材料于每月月底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省残联。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采取的重大工作举措及其他重要情况,不受时间限制随时上报。

联系人:姜玉深    电话:15774604325

邮  箱:673077829@qq.com

 

附件:1. 疫情排查样表

      2. 排查有疫情状况人员信息统计表

      3. 残疾人扶贫基地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19日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