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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彩虹畅行无障碍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残联发〔2017〕45号]

发布时间:2017-07-18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促进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如期实现脱贫,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省残联研究制定了《彩虹畅行无障碍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4日

彩虹畅行无障碍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2020年,为47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二、基本原则

扶贫扶弱,因需改造,属地负责,急需优先,保障质量,一步到位,把工程改造和无障碍设施配置有机结合,当年任务务必当年完成,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重点关注。

三、受助和改造对象

受助对象为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建档立卡和城镇低保户中肢体残疾人(一、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家庭。改造对象为残疾人日常居住的自有房屋,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比例不低于当年改造总数的70%。

四、改造标准 

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按照住建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执行,务必满足贫困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基本需求,确保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

五、资金投入

1.中央专项改造资金国家按照平均每户3500元投入,省残联按国家任务计划进行资金分配。

2.自筹资金安排的改造任务,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每户投入资金和改造内容。

六、改造内容

为肢体残疾人住宅楼、庭院及家门口设置无障碍坡道、室内地面平整硬化及坡化、房门改造,厨房改造(降低厨房灶台、橱柜,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露报警装置),坐便器改造或增加坐厕器,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浴凳、抓杆扶手,地面防滑处理以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它设施等;为听力残疾人配备闪光门铃、闪光水壶和振动闹钟等;为视力残疾人单元门口、楼梯口铺设提示盲道、配备对讲门铃、音响水壶、语音电话等。

七、项目县(市、区)残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主体,项目县(市、区)残联理事长为无障碍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将改造工作纳入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体系。依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动态更新中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数据(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制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案,确定改造家庭的工程内容、改造标准及预算金额。

2.将改造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鼓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通过合法途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保障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中标单位要确保先行垫付改造资金。

3.严格项目管理,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严禁以旧代新、弄虚作假。对项目资金要专项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检查。项目资金要根据改造实际情况统筹使用,科学合理确定标准。结合精准扶贫、城镇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水改厕,协调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增强改造效果。

4.注意整理和保存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技术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等相关资料(见附件),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

八、组织实施

1.4月份,省残联将当年改造任务分配到市(地)残联,市(地)残联确定项目县(市、区),重点向国贫县、省贫县,残联工作基础好,改造意愿高的地区倾斜。

2.5月份,由项目县(市、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领乡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改造对象及改造内容,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征求本人或监护人意见,填写《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见附件),制定符合残疾人个性化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计划。同时将改造残疾人名单及项目内容在村或社区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监督。

3.6月份,项目县(市、区)要将改造方案、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市(地)残联复核审批。市(地)残联要严格把关,组织专门人员在专项调查数据库中对项目进行比对,确保扶贫扶弱,急需优先。市(地)残联批复的同时,把改造方案、人员名单汇总报省残联备案。

4.7月份,项目县(市、区)残联开始进行项目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组织入户改造,处理有关施工问题。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委员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进行施工。

5.10月份,由项目县(市、区)残联入户进行初步验收,负责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市(地)残联组成由专门工作人员带队的专家验收组,逐户进行评估验收。

6.11月份,项目县(市、区)残联填报数据库,市(地)残联审核,向省残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残联将不定期对项目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导。

附件:彩虹畅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行动情况表

彩虹畅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行动情况表.doc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