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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助力小康辅具康复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残联发〔2017〕44号]

发布时间:2017-07-18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等26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促进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如期实现脱贫,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省残联研究制定了《助力小康辅具康复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6日 

助力小康辅具康复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助力小康辅具康复扶贫行动”,为保证行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城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其中优先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

二、项目资金和服务人数

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项目实施

1.项目公告。项目实施前各级残联要通过政府、残联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手机短信和公开栏(墙)告示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公告,公告要覆盖到自然村,以确保残疾人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告主要内容:一是项目的总体介绍;二是项目年度任务数;三是项目服务对象和标准;四是承担项目的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全省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数量、名称,市地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和基本情况)。公告期为7天。

2.准确筛查。各县(市、区)残联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数据为依据,识别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和扶贫办、民政部门比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城镇低保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优先确定为服务对象。

3.评估申请。辅助器具评估机构要对筛查出的每名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进行逐一评估,确定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方案,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附件1),履行审批手续。评估机构要到村(社区)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重度残疾人要入户进行评估。

4.服务对象的确定及公示。县(市、区)残联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审核批准年度服务对象,同时对拟确定的服务对象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公告栏(墙)、手机短信等进行7天公示,公示范围覆盖到自然村。将最终确定的年度服务对象报市(地)残联备案。

5.适配服务。市(地)残联汇总残疾人辅具需求,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统一招标采购,将辅助器具发放至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验收后,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根据适配方案为服务对象适配辅助器具,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表》(附件2),并指导其使用。

6.信息报送。县(市、区)残联要按要求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市(地)残联负责审核、汇总,并上报省残联。

7.资料留存。县(市、区)残联要为残疾人建立一人一案的辅助器具服务档案,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资料留存工作,留存资料中要有受助人接受辅助器具服务前后变化对比照片。

8.项目回访。各市(地)残联每年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省残联康复部对服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9.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作用,以现有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为基础,以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民政系统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辅助,以私营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为补充,扩大辅助器具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市(地)残联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本地区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规划、审批,要聘请有资质的专家组成评估组对拟承担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进行准入评估(评估结果要有评估专家签字,保留三年追责)。

四、资金保障及管理

1.中央按照救助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助,项目资金逐年下达。

2.省残联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6〕28号),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资金使用进度和去向进行监管。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积极将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评估经费、辅助器具适配效果评估经费、工作经费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3.市(地)残联负责本地区项目任务分配,资金管理;各地要加强辅助器具实物资产管理,建立专项物资台帐和辅助器具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货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履行账目管理和收发手续,并保存好相关凭证和记录。

五、效果评估

省残联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每年对辅助器具适配效果进行督查。各市(地)要建立辅助器具质量评估制度、辅助器具适配效果跟踪制度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责任制度。各市(地)每年要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专家对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及辅助器具适配效果进行评估。        

六、监督检查

省残联每年年中对项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末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和年度总结。各市(地)残联要建立项目动态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执行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公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制度,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和自评工作及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2.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表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doc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表.doc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