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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标准 
       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按照住建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执行,务必满足贫困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基本需求,确保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
二、改造内容
       为肢体残疾人住宅楼、庭院及家门口设置无障碍坡道、室内地面平整硬化及坡化、房门改造厨房改造(降低厨房灶台、橱柜,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露报警装置),坐便器改造或增加坐厕器,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浴凳、抓杆扶手,地面防滑处理以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它设施等;为听力残疾人配备闪光门铃、闪光水壶和振动闹钟等;为视力残疾人单元门口、楼梯口铺设提示盲道、配备对讲门铃、音响水壶、语音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