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按照省委关于省直机关作风整顿的统一部署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积极倡导便捷高效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现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一、服务对象

  省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省性残疾人事业团体,面向全省各级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及残疾人群众提供服务。

二、主要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有: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

(二)承担省政府残工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三)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的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服务承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对于职责内的咨询,做到答复准确;对职责以外的咨询,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服务对象到具体部门办理。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开展政务公开,在省残联官网、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事进度、办理结果以及咨询电话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便捷的咨询、指导服务。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的残疾人服务对象开设证件材料快递传送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开辟“爱心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规范服务场所,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无障碍通道。实行亮证服务。设置岗位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科学简化办事程序,依法行使服务责任,做到办事有依据,服务有标准,结果有效力。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严谨细致、依法依规,确保每个环节准确无误。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各业务环节的办理过程,做到有底可查。提升服务能力,结合残联工作特点和残疾人实际需求,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树立良好形象。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设立群众意见箱,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精准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效,设置办事满意度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可监控、可查询。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起由基层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服务对象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征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四、服务监督

欢迎对以上服务承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详见 “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信息公开(内含部门职责分工和联系电话),对口受理投诉举报信息。

投诉举报信息反馈时限: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内容后,认真分析情况,按职能及规定办理,立说立办,并于5-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疑反馈。

服务监督电话:0451-58775657

  • 公室

      负责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负责党组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党组领导同志的重要会议活动、公务活动和政务接待活动的安排;承担机关收文拟办、发文审核、文件管理和档案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管理、使用机关印鉴;负责机关信息审核,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党组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楼的维护维修、保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公务用车。

  •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省残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省残联机关及直属党委的机构设置、人事和劳资、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省残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省残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 计划财务部

      承担残疾人事业资金计划编制,资金统计和资金监管工作;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和物资配置等事项;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残联系统财务相关工作。

  • 权部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建设的推进工作;承办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组织联络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地、市残联工作;协助地、市党委抓好残联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 复部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指导残疾人社区康复;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康复人才培训;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相关工作。

  • 教育就业部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 宣传文体部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组织开展助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