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 2022年已达到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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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等文件要求,我省2022年所属期(2021年度)共审核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4275家,实际安置残疾人职工18865人,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上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1818家。现将已达到按(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5日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