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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按照《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须高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现将递补人员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8日全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请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二、资格审查地点

黑龙江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6号;联系电话:0451-58682156。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1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就业培训服务岗(残疾人专岗)需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5.有关学历学位证明: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

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由本人带回,复印件留在报考单位。

6.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原件留存)。

7. 康复指导岗需携带“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携带上述资料参加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服从现场管理,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资格,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并手写签名。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

附件:递补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7日


递补人员名单.xls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