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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9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为确保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省顺利、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黑龙江省〈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
    为全省44个康复服务任务市辖区的90个社区配备康复训练器具,使配发康复训练器具的社区不但能为本社区残疾人服务,还能对其它社区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原则
——社区康复训练器具的配发与《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任务挂钩,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
——社区康复训练器具的配发向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得到全面开展、并且急需康复训练器具的市辖区倾斜。
——社区康复训练器具的配发优先投入拥有专项经费匹配的市辖区。
——兼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脑瘫、精神病残疾、听力语言残疾等残疾人的康复训练需求,选择最基本的、安全实用、易操作且价廉质优的训练器具,因地制宜地予以配备。
三、职责分工
——省残联  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任务表,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审核、上报拟配发康复训练器具的社区,实地检查、督导项目的执行,指导社区康复人员培训,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统计汇总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
——项目执行市残联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所辖区残联,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争取财政经费的投入,组织人员对项目社区进行服务指导,统计汇总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执行区残联  充分利用星光计划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等现有设施和场所,选择对残疾人康复工作重视,有项目执行能力,在当地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中能起到示范作用,且残疾人相对集中、缺乏训练器具,有30平方米以上训练场地和专(兼)职业务人员的社区予以配备。区残联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的执行,组织人员对项目社区进行服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掌握训练器具使用和残疾人受益情况。
——项目社区   按照《“十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评估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制度,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对配发的康复训练器具登记造册,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配发的康复训练器具。采取在社区集中使用和家庭租借等方式,组织并指导各类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提供康复服务,不断提高康复训练器具使用效率,建立规范化的康复服务档案,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四、工作流程
——确定项目社区  项目执行区残联按照《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任务分配表》(表1)下达的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社区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社区审批表》(表2),报市残联康复部汇总,由省残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实地考察、审核后报送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确定所需器具   项目执行区残联根据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各项康复工作需要,依据任务指标分配时间,按照1.5万元的经费额度,填写《项目社区康复训练器具需求报表》(表3),报市残联康复部汇总,由省残联康复部审核后报送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配发安装  按照核准的社区和《项目社区康复训练器具需求报表》,由国家统一招标确定的厂家将训练器具直接寄发至项目社区,并负责安装。项目社区在厂家安装、调试完成之后,填写《社区康复训练器具寄发、安装反馈表》(表4),并拍摄反映训练器具安装情况的照片,报市地残联康复部汇总,由省残联审核后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照片要求:训练场所外景照片二张;进入训练场所无障碍道路设施照片二张;训练室内安装训练器具实景照片四张)。
——检查验收  各市地残联康复部按照项目要求,对本市、地的项目执行区和项目社区训练器具的配备、安装、使用及残疾人受益情况进行自查,完成年度总结,报省残联康复部。
    省残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统计
各市地残联康复部要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的录入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按照中国残联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数据库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省残联康复部,由省残联康复部汇总后报送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