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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省残联机关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07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残联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建立公开、民主的机关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省残联机关党的工作实际,现就推进省残联机关党务公开提出如下方案。
   一、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进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省残联机关中推进党务公开,对于保障机关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参与和管理,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完善机关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广泛凝聚党员、群众智慧,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新活力,更好地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增强省残联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机关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实事求是、务实求效的原则;利于监督、统筹配套的原则;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3、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省残联机关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及有关事项公示等制度,使残联机关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
   1、省残联党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省残联机关党组成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3、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违纪处理情况;
   4、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省残联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省残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违纪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
   7、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8、机关各支部开展帮扶,救灾捐助,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情况;
   9、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录、聘用,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干部任免、调动、考核,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情况;
   10、党员、群众关注的机关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公示和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触摸(显示)屏、局域网站、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益的公开形式,为党员、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由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报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重大事项在公开前,可通过预公开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四、切实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推进党务公开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中、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本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评议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与监督,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并将其纳入党政部门工作责任制共性目标考核,努力推动省直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及时将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分别报省直机关纪工委、省直工委组织部。

来源: 省残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