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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8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国残联《“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结合我省残疾人托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和支持我省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25万人次。

——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

——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量力按需确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覆盖范围。

(二)服务内容

本方案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依据《规范》,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各地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以上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三)服务形式

各地可以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

——寄宿制托养服务,指采用24 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采用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居家服务,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构建“1+1”居家托养服务模式。全省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利用乡镇、村的卫生人员,把家庭医生服务方式融入居家服务中。依托街道(社区)、乡(镇)、村等现有医疗资源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实现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托养服务,解决重度残疾人照护难的问题。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服务对象过少或居住过于分散,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可探索规范开展邻里互助的方式实施。

(四)补助范围和方式

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拨付至各级各类、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等用于补助服务对象接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支出。以邻里互助方式开展托养服务的地方,应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监管上的作用,资金可通过项目管理文件、服务协议等方式拨付至社区、村或其他适合资金监管的组织。

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五)补助标准

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基于各地区财力系数、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人口规模,各地托养服务上年度工作成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配方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各地可以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慈善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研究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度谋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规划,加大财政保障、统筹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服务衔接、创新服务方式,切实解决服务对象托养需求。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应及时制定本地“十四五”期间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公开、公正的确定服务对象,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具备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各地应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托养台账)数据录入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地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结合项目实施特点,不断创新结算方式,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三)规范服务标准。“十四五”期间研究制定各种服务形式的服务内容、标准、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为托养服务工作提供必备参考,提高托养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推进龙江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开展绩效评估。做好项目组织实施,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用专业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管理。

(五)做好宣传推广。强化“阳光家园计划”标志使用,持续打造残疾人托养服务民生品牌。充分运用各种融媒手段,广泛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的理念、定位、宗旨、实施成效;应充分展示残疾人托养服务给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带来的巨大改变,营造“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