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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黑残联发[2016]52号]

发布时间:2017-03-29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各市(地)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市残联:

 为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各项业务重点工作,加强多数据资源的统筹规划与管理,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对各业务工作管理的辅助支持作用。经省残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统计制度

 “十三五”期间,统计制度原则上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以便于基层工作的开展。“十三五”统计制度包括《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以下简称年报制度、台账制度)。

 (一)年报制度。

 年报制度包括快报表式和年报表式两部分,涉及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十个业务领域共31张表。

 1.快报表式。

 快报表式涵盖7项业务工作,共计66个指标,其中康复、组织建设数据通过台账、动态更新系统自动提取运算生成。

 2.年报表式。

 年报表式涵盖10项业务工作,共30张表,其中67.6%的指标通过台账系统自动提取运算生成。

 (二)台账制度。

 台账制度涵盖11项业务工作,共计42张表。与“十二五”末相比,新增《残联系统人大代表登记表》《残联系统政协委员登记表》《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登记表》《特奥工作及成员信息登记表》。

 二、2016年统计报送要求

 (一)数据上报时间要求。

 各级残联应按照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在线上报数据。 


    1.年报制度快报表式。

 报送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年报制度年报表式。

 报送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台账制度。

 报送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其它相关工作要求 


    1、就业保障金年报数据不再通过单机版软件报送,改为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在线上报数据。

 2、为了配合中国残联办公厅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地图查询网上服务工作,方便残疾人和社会公众查找残疾人服务机构,请各级在填写残疾人康复机构、高等特殊教育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残联组织机构等七类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台账时,必须详细、准确填写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等指标,通过地图放大准确定位标注机构所在的具体位置。

 3、各级残联业务部门要配合统计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填报前,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认真填报。统计数据上报前,必须经软件逻辑审核和业务部门数据审核无误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坚决杜绝出现上报未经审核的统计数据。

 4、各级残联在统计工作中,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保持统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在统计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在数据上报、审核等重要时段,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外出。《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请各市(地)残联根据本年度全市统计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绥芬河市、抚远市残联单独上报,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上报至省残联信息中心。

 5、各级要加强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公民身份信息、残疾人基本信息查询保密承诺书》中的各项要求执行,在残联理事长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公民身份信息、残疾人基本信息查询保密承诺书》原件。在系统账号和密码的使用和修改权限上要严格规范,在申请修改密码的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密码修改申请表》原件。

 三、联系方式

 (一)省残联信息中心。

 联 系 人:韩俊 

 联系电话:0451-58775653 

 电子邮箱:sclxxzx@126.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18号

 邮政编码:150090

 (二)软件技术支持(久其公司)。

 联 系 人:和世伟

 联系电话:4001199797 

 附件:《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5日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