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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信息公开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0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一、省残联职责
   省残联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省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市地建立业务关系,其主要职责是:一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二是团结、教育残疾人,尊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四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五是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导和管理。六是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七是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八是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九是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基本情况
   省残联机关及所属 2个事业单位总人数为 609人,其中在职职工 403人,离休人员 4人,退休人员 201人,退养人员 1人。
省残联机关在职职工 41人,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 22人,退养人员 1人;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62人,离休人员 3人,退休人员 179人。
三、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说明
省残联2016年部门总收入 8,359.63万元,同比增加 21.53 %其中:财政拨款 5,359.63万元,同比增加 10.1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3000万元。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部门总支出安排 8,359.63万元,同比增加 21.53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 3,042.92万元,同比增长 0.55 %。其中:会机关 349.8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2,693.0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 2,719.75万元,同比增长 8.6%。其中:会机关 720.07万元,其他事业单位 1,999.6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计 1,593.96万元,同比增长19.38 %。其中:会机关 297.7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 1,296.2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共计 1,003万元,其中:其他事业单位 1,003 万元。同比增长 6586.6 %。
(三)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说明
   按照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支出 60.13万元,同比减少  16.25 %,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共计 7 万元,同比增长 0 %。其中:会机关 7 万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共计 1 万元,同比减少 42.5  %。其中:会机关 1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 52.13 万元,同比减少 17.33 %。其中:会机关 18.86万元。其他事业单位33.27万元。


来源: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