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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至2020年,为全省3万名有需求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实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掌握1-2项农村实用劳动技能。
(一)实施范围。重点保障有扶贫任务的90个县、市、区的具有黑龙江省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培训需求、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农村持证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
(二)补助标准。培训合格后,按照每位接受培训的贫困残疾人原则上按不低于500元标准为培训机构拨付补贴费用。 依托残联系统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和具备开展培训业务的农业服务中心、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等培训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活动。